發球
⒈發球前的規定
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后、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,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,在球接觸地面以前,用球拍擊球(僅能用一只手的運動員,可用球拍將球拋起)。球拍與球接觸時,就算完成球的發送。
⒉發球時的規定
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,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,兩腳只準站在規定位置,不得觸及其他區域。
⒊發球員的位置
⑴每局開始,先從右區端線后發球,得或失一分后,應換到左區發球。
⑵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,落到對角的對方前場方塊區域內,或其周圍的線上。
⒋發球失誤
未擊中球;發出的球,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(球網、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);違反發球站位規定。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后,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。
⒌發球無效
發球觸網后,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,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;均應重發球。
⒍交換發球
第一局比賽終了,接球員成為發球員,發球成為接球。以后每局終了。均依次互相交換,直至比賽結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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